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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 李春璞 通訊員 賴傑琦 紀宣)昨日,株洲市“優環境、提效能、促升級”專項活動辦通景觀設計報了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和破壞發展環境的8起典型案件。其中幾起案件詳情如下。
  2013年8月26日,茶陵縣潞水鎮鎮長彭志兵採取打電話、發短信、委托他人通知等方式,超範圍請客,為女兒先後兩次操辦升學宴,收港式飲茶受禮金21.1萬元。茶陵縣紀委決定給予彭志兵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責令其退還部分禮金。
  2013年6月9日晚,荷塘區安監局副局長熊軍與賀某等3位礦山老闆婚禮顧問師培訓班(區安監局監管單位)玩牌局,輸贏上萬元。2013年12月,荷塘區紀委給予熊軍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009年起,株洲縣淥口鎮淥口村村支部書記劉曉年、副書記張桂雲、村主任甘永高、委員彭房屋貸款水林從該村土地補償款中以各種名義3次私分村集體財產7萬元,每人得1.75萬元。淥口鎮黨委研究決定,給予張桂雲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給予劉曉年、甘永高、彭水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013年12月2日,攸縣交通局道路管理所酒埠江交管站站長陳凱上班時間違規駕駛公車,到某足浴場所洗腳。化療飲食輔助攸縣交通局黨組研究決定,免去陳凱酒埠江交管站站長職務,並調離酒埠江交管站。
(原標題:鎮長為女兩辦升學宴 斂財21萬元被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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