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西寧5月22日消息(記者葛修遠)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他不是新工傷,不要攪,你要那麼攪我很累,我再給你說一遍,現在發生的工傷,一定問題都沒有,百分之一萬,一億都沒有問題。你放這兒我就不要,怪了你怎麼樣你怎麼樣!”如此高聲呼喊的是西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傷醫療保險處的官員,和他對話的是青海煤業集團的塵肺病患者的代表們。他們代表192名,平均年齡超過60歲的塵肺病患者來到這裡提交工傷認定申請。
  在此之前,這些塵肺病患者的代表們已經多次來到西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討說法,卻被官員告知,不理解可去咨詢國務院法制辦。而在等待的過程中,已經有20位患者陸續離世。
  患者代表,76歲的馬縫魁介紹說,上世紀八九十年代他們陸續被檢查出患上了塵肺病,成為了職業病患者。
  馬縫魁:88年檢查出來二期矽肺病,單位通知我們退休,職業病塵肺病診斷上有這樣的說法,身體好的15年以後嚴重,身體不好的10年以後嚴重,癥狀就是氣短,穿不上氣來,尤其是我們青藏高原上,晚上睡不下去覺,大部分時間就這樣仰卧著,平平的睡不下去。
  2004年,《工傷保險條例》頒佈實施,並規定“本條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尚未完成工傷認定的,按照本條例的規定執行”。2008年,青海煤業集團也的確參加了西寧市工傷保險統籌,但是這些老塵肺病患者除了醫療費得到了落實外,《條例》規定的一次性補償、伙食費、護理費等待遇都沒有得到落實。
  為了獲得自己應得的賠償,這些老職工們先跑了48趟西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但是問題依然沒有得到解決。迫於無奈,老職工們將青海煤業集團告上了法庭。但是法院裁定:沒有工傷認定,駁回訴訟請求。
  為了補充證據,職工代表們又來到西寧人社局提出工傷認定的申請,沒想到這裡的工作人員每次都是口頭拒絕,既不受理申請也不做任何正式答覆。而想要問個究竟,人社局官員的解釋是,可以去國務院法制辦咨詢。
  官員:這個不屬於現在的範疇,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最早執行是2004年,2004年以前你怎麼理解呢?我問你!我問你,你怎麼理解!
  律師:你看這條,“本條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尚未完成工傷認定的,按照本條例的規定執行”。
  官員:我們沒有這麼理解的,我不這麼理解,我也沒必要給你解釋,這是國務院條例,你認為這個應該受理,當然我們認為不該受理,你認為受理你可以咨詢去,他不是國務院條例嘛。你可以通過什麼渠道可以問,當然國務院條例我認為應該是國務院法制辦在解釋和受理這個東西。
  有明確的法規條文,有明確的解釋,西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卻一直拒絕受理這些老職業病患者的工傷認定申請,雙方僵持不下,就出現了報道開頭的一幕。
  本案的代理律師,常年從事法律援助工作的青海省律師協會公益律師王延輝在接受中央台記者採訪時表示,西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做法屬於明顯的行政不作為,而且涉嫌違規操作。
  王延輝:他是職業病,工傷認定他是必須得進行的,既然已經申請了工傷認定,作為勞動部門,受理不受理必須要有書面的答覆。法律賦予了當事人有申請的權利,作為職能部門,受理不受理同樣是作為職能部門依法行政的依據。
  勞動關係難以確認,維權程序繁雜,大部分塵肺病患者在維權的路上走的異常艱難,怎麼樣去幫助那些在每一次呼吸上掙扎的患者?我們再去看看五年前那個開胸驗肺的塵肺病患者張海超的近況。
  張海超:我現在身體還不錯,去年做了肺移植手術,身體恢復的很好,但是可能其他的肺塵病患者沒有我這麼幸運。現在每個月醫療費大概是五六千元,家裡沒有經濟來源,自己得到的賠償也花了一大部分,以後怎麼去生活,不敢想。我現在家庭包括自身的這個情況,就是因為原來的工作環境太差,還有就是沒有工商保險,所以現在醫療費也沒有一個保障。我也想給其他勞動者一些忠告,工作中一定要註意防護,學會保護自己,因為這個代價是慘重的,是以自己的身體健康和家庭作出的犧牲,無論待遇如何,健康是最重要的。
  記者發來了採訪的最新消息:青海西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剛剛接受採訪時又表示:根據2004版的《工傷保險條例》第64條,2011年修訂的新條例第67條,裡面針對尚未完成工傷認定的表述,已經提出申請的併進入認定程序的,才屬於尚未完成的工傷認定。所以這192人的工傷不符合該局的受理條件。
  記者就此也咨詢了多位法律界人士,他們是這樣認為的:條例實施前沒有進行工傷認定或提出申請的,都應在條例實施之日起重新提出申請。但是無論原因是什麼,有關方面應給一個詳細正式的書面答覆,方纔更有助於問題的解決。事件的最新進展,中國之聲還將繼續關註!  (原標題:西寧塵肺病人申請工傷鑒定遭人事局工作人員呵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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